搜索丨

当前位置:首页>监督执纪

青川县:推行廉政鉴定“双签”制 60名问题干部未过“廉关”

发布时间: 2019-06-11 15:20:37 来源: 本网

        近日,一份县纪委监委送来的廉政鉴定意见表摆在了青川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梁志林面前,上级单位拟将该局一名工作人员推荐为先进个人,向该县纪委监委征求廉政鉴定意见,县纪委监委则将意见表的转给了县民政局党组。经过全面了解情况后,梁志林慎重地写下“作风正、素养高、工作实”的评价鉴定。


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廉政鉴定逐一把关过筛(摄影 王彦斌)

      “这不是踢皮球。”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冀学本介绍,该县纪委监委探索推行,廉政鉴定“双签”制。凡需给相关人员或单位出具党风廉政鉴定意见,需先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党风廉政鉴定意见,经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或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签字确认后,再由县纪委监委把关过筛,综合分析给出最终意见。
      “手续上虽然稍显麻烦,但却有效杜绝了管党治党责任人当‘甩手掌柜’的情况。”冀学本说,为防止廉政鉴定“走过场”“不走心”,县纪委监委制发规范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工作规程,形成“检验干部质量”标准流程,要求各单位加强综合研判、集体会商,严防“带病提拔”“有病失察”“边腐边升”等问题,对各环节失守弃责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将廉政鉴定权限下移,看似监督‘失之于宽’,实则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能动作用,纪律篱笆‘越扎越紧’。”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马均勇表示。自“双签”制度实施以来,县纪委监委联合各级党委(党组)对896个(次)单位、1477名个人(次)出具了廉政鉴定,对其中的106个(次)单位、60名个人(次)给出了“取消评优”“暂缓提拔”等“否定意见”,有力助推形成了管党治党“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Copyright©2024 gyjjjc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共广元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106号      蜀ICP备17003113号-1